政府会计改革需做好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协调
例如,固定资产折旧可以增设“累计折旧”账户,期末计提折旧。
因此,彭浪认为,下一步,我们需要探讨如何设置“调整账户”或编制“调整分录”,如何开发相关财务软件并形成制度予以规范。
建立“信息快速通道”
共同的会计主体、同样的会计对象,让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在并存中的协调成为两者关系中的重中之重。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是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建立起来的,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府会计”。
彭浪认为,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协调的核心是建立一条“信息快速通道”,使政府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实现信息互通与转换。
“在履行政府财务受托责任时,尽管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功能和具体目标各有不同,但它们是政府会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通过信息的协同实现功能的协同。两者要在会计基础、会计要素、会计科目上相互协调,最终实现会计报告信息的互通和转换。”彭浪说。
同时,周欣认为,在实践中要细化预算会计。财务会计以预算会计为核心,而要实现这一点的前提是预算会计要实现精细化、科学化。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应既相互独立,又有效联接。
她举例说:“中国气象局在政府会计改革方面已尝试通过信息化手段来实现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分离与联系。其研发的计财业务系统根据业务性质分成几个子系统,通过各自的体系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各类信息通过平台实现流动和共享,实现预算会计到财务会计的‘无缝衔接’。”另外,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是政府会计改革路径的第一步。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林钢认为,政府预算会计准则和财务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也是政府会计改革需考虑的两大块内容。“在这种情况下,财务报告准则也有需要考虑的方面,比如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下两套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如何、数据如何核对、财务会计体系下的合并报表和预算会计体系下的汇总报表如何编制等。”林钢表示。
在我国当前的政府会计体系下,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长期共存。如何既提高财务会计系统的信息质量,满足政府部门的财务管理需求,同时加强预算会计系统的功能,以反映和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一直是政府会计改革中的重要命题。
近日,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杨敏在第五届“政府会计改革理论与实务研讨会”上再次指出,政府会计改革要注意处理好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当前与长远、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等方面的关系。
其中,处理好政府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关系,能够以较低的“改革成本”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实现政府会计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两大功能,有助于使我国财政管理体制迈向一个制度更明晰、信息更透明、治理更规范、决策更科学的新台阶。
?????? 两者并存实现“双重目标”
从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作用看,两者各不相同,不能相互替代。而要使政府会计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必须要长期并存,并相互协调。
因此,我国应建立一个包括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在内两者并行的政府会计体系。完整的政府会计系统至少应由预算会计子系统与财务会计子系统共同构成,而实现反映政府预算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双重目标”。
对于两者的并存,中国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处长周欣建议,首先要明确区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分别建立预算会计体系和财务会计体系。
她以中国气象局的会计实践为例进行了说明:“原来的政府会计是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的混合体。比如中国气象局成立财务核算中心,其主要的职责就是完成财务会计核算工作,目的是准确、完整地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信息。但我们在运行过程中发现,很多时候我们的财务核算要以预算为中心,即使认为预算不合理或当初预算不细化,也需要按照初始的预算执行,因为最终的决算要体现预算的执行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周欣认为,只有分别建立预算会计体系和财务会计体系,才能真正实现预算会计反映全面的预算信息,财务会计反映整体的财务状况、经济效益的目的。
那么,会计基础完全不同的政府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是否可以完全割裂开来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伟德betvlctor体育官网财会系主任彭浪认为,两者不能完全割裂开来,但仍需要建立各自的核算和报告体系。
“将两者割裂开来的话会加大核算成本。”彭浪认为,政府会计日常会计核算设置的大部分会计账户仍可采用收付实现制,并以此为依据提供预算会计报告,同时通过设置相关责权发生制的“调整账户”或编制“调整分录”,借助计算机技术和财务软件,经过数据调整或转换后编制期末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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